- 王泽龙;曹永海;
大数据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背后隐藏着大量的现实难题,这与其高度的专业属性和复杂的体系结构相关。从技术逻辑来看,它遵循全样化的信息收集逻辑、分布化的算力利用逻辑以及关联化的决策分析逻辑,与当下的法律实践现象紧密相关。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它结合物联网提供的多模态数据信息,利用云计算平台具备的强大算力,通过“学习—反馈”机制来辅助人工智能进行决策。然而,受数据偏见、算力贫瘠、算法歧视等隐蔽性因素的影响,大数据应用过程中面对的自动不平等困境对技术的实践效益造成了冲击。为此,有必要建构一种以实践合理性为基础的解决路径。在数字社会的新背景下,技术可能性与目的手段正当性需得到优先考量。以比例原则为核心的技术伦理观可构建一套以评估、分析与决策为内容的有效机制,通过对大数据技术的规范引导,促进数字正义目标的实现。
2025年05期 v.43;No.200 27-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下载次数:45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 - 申惠文;张炬;
对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学界存在公权理论说、私权理论说、混合理论说和其他学说等争议。准确界定碳排放权法律属性,是碳排放权制度构建和规则适用的基础性问题。碳排放权取得和行使虽然有公权力参与,但本质上属于私权利。碳排放权实质上是大气环境容量使用权,是对大气环境容量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符合用益物权的基本特征。《民法典》第250条和第324条中的“自然资源”包括大气环境容量,国家对大气环境容量享有所有权。制定中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明确碳排放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与《民法典》用益物权制度进行衔接。未来应适时启动碳排放权法的制定,按照用益物权的逻辑路径,细化碳排放权的分配规则、交易规则和担保规则等,切实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法律支撑。
2025年05期 v.43;No.200 37-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K] [下载次数:2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4 ] - 苏雄华;李想;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定罪促进了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的全面保护,但在保护对象方面缺失了相应年龄段的未成年男性,从而引发了对该罪实行行为和保护法益的争论与辩思。从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和同害评价原则出发,应当完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的刑事立法,将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采用“进入式性交”作为该罪的实行行为,以更加精确的“不充分性自主权”作为该罪的保护法益,推动特定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的具体实践,实现性权利刑事立法保护方面的性别平等和社会正义。
2025年05期 v.43;No.200 45-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下载次数:2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2 ]